2009年4月23日 星期四

吳秋北還不是博士

前天(4月21日),《大公報》(A14版)用 「工聯會新領導層年輕化」為標題,報導香港最大工會──工聯會改選領導層的消息。引題是 「39歲吳秋北博士獲選理事長」。引語也說吳秋北「擁有博士學位」。在「吳秋北未想參選立會」的小標題下,內文又說「他正在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學研究所攻讀文學批評博士學位,雖然離畢業不遠......」
這樣看來,《大公報》是說吳秋北先生已經是博士,又在讀第二次個博士學位了。實在很難使人相信。查看其他報章後,知道吳先生還沒有拿過博士學位。《大公報》稱他為博士是錯的。引題應改為「39歲准博士吳秋北獲選理事長」。 不知道為什麼,國內人士和一些與國內關係密切人士,都想拿個博士學位。劉翔先生在拚奧運金牌和日進萬金拍廣告的超級繁忙下,都要到華東師範大學「攻讀」博士學位。
其實,工會領導人拿博士學位只會凸顯自己和被領導者的巨大差別,造成隔膜。親北京的工聯會的基礎是藍領工人。近年雖說努力轉型,但絕大多數成員的學歷在中學畢業或以下。會員會問,這個博士理事長和自己的利益是否一致?工聯會最傑出的領導人陳婉嫻大概只有初中學歷吧?她除了得到工聯會員的熱烈支持外,還得到香港市民的敬重。她代表工聯會參加直選,得票最高,是名副其實的「票后」。她如果去拿名譽博士學位(相信不難)就不會有那麼高的支持度了。

2009年4月22日 星期三

霍金好轉 妻(?)女病房陪伴

英國大科學家霍金的最新病情引起關注。《明報》今天(A20版)的標題是「霍金好轉 妻女病房陪伴」。大吃一驚。霍金還沒離婚?以前看過報導,說霍金受到妻子虐待,甚至受到妻子毆打。真相如何?不知道。也不必知道。
細看內文,才知道霍金還是離了婚的。內文有「英國傳媒指,他的女兒和前妻整晚陪伴左右」這樣的字眼。真替霍金高興。高興他離了婚。高興他離了婚後和前妻還是朋友。
《明報》的標題是明顯的錯誤。無可懷疑標題應簡單易記。但不可以因為簡單而給予讀者不清楚,甚至錯誤的信息。前妻不能簡化為妻。前妻是朋友,女兒是法律方面和血緣方面的親人。女兒應排在前妻前面。「英國傳媒」的「他的女兒和前妻」這樣的寫法才對。
《明報》刊登這個標題的位置還有很大的空間,完全足夠把標題更改為「霍金好轉 女兒前妻病房陪伴」。

2009年4月21日 星期二

《大公報》少了同情心,馮翔先生好走

四川大地震快一年了。大地震時,北川縣幹部馮翔在喪失愛子後忍住悲痛投入救災,事後被提升為北川縣委宣傳部副部長。馮翔在昨天凌晨自殺。香港報紙今天報導此事時都很同情馮翔先生。《明報》(A20版)標題是「思鄉亡子 北川官員自縊」,還附有引題「你離開了,爸爸沒有未來,沒有希望......」引人淚下。各報的標題都相似。《星島日報》(A17版)是「震區官員 憶亡兒自縊死。」《經濟日報》(A14版)是 「地震重災區 北川再有官員自殺」。《信報》(10版)是「震災區北川又一官員自殺」。《東方日報》(A27版)是「陰霾揮不去 川官自殺伴亡兒」。《蘋果日報》(A25版)是「難忍喪子痛 北川官員自縊亡」。《太陽報》(A21版)是「走不出川震陰霾 縣官自殺會亡兒」。《香港商報》(B6版)是「留下八個假如 北川又一官員自殺」。無不充滿香港人真誠的同情心。
例外的是《大公報》。其於A14版的標題是「北川抗震封官副部長自縊亡」。父子雙亡,「封官」這種譏諷用詞是不會得到香港人認同的。同為共產黨主辦的《文滙報》,其標題(A8版)是 「疑思念亡兒 北川縣官自殺 」,值得《大公報》學習。

2009年4月4日 星期六

今天的香港有個陳公博

南宋大奸臣秦檜有個孫子中了狀元。秦狀元在岳飛墓前寫一對聯,曰「人自宋後少名檜 我到墓前愧姓秦」。陳水扁上台後,有些台灣父母為孩子取名「陳水扁」。陳水扁因貪瀆被拘押,這些台灣孩子爭著要改名。成了新聞。美國有人將小孩取名「希特勒」,受到人們的批評。也成了新聞。國際新聞,香港報紙也有登。可見,古今中外,取名是不宜和負面人物相同的。
閱昨天(4月3日)《大公報》A10版,知道香港有個人物叫陳公博。民國時期有個陳公博,廣東南海人。他參與創建中國共產黨,是21個創黨代表之一。後背叛中國共產黨,被開除黨籍。他也參加中國國民黨,是民國政府大官之一。後背叛中國國民黨投靠日本侵略者,被開除黨籍。陳公博是僅次於汪精衛的第二號漢奸。汪精衛病死後由陳公博代替他的第一號漢奸職務(偽「國民政府主席」)。抗戰勝利後陳公博被判死刑,1946年4月12日在蘇州被處死。
幾年前香港有人開了一間店,叫「溥儀眼鏡公司」。溥儀是個什麼人?背叛國家,當了日本人的傀儡皇帝。溥儀性無能,他的妻子因此和僕人私通,生了孩子。溥儀叫人把這個孩子殺死,是個殘忍的殺人犯。這樣的人,可以說是「做鬼也不無靈」啊!

2009年4月3日 星期五

清菊雅石──宋慶齡文物展

「清菊雅石──宋慶齡文物展」正在(香港)孫中山紀念館舉行(至6月17日)。《明報》今天做了個「特約專輯」,在D11版。內文說「......宋慶齡(1893-1981)嫁予孫中山,她的一生便與中國近百年歷史緊密相連。周恩來譽她為『國之瑰寶』,授予她『中華人民共和國名譽主席』的稱號,國民稱她為『國母』......」
這段話,顯出寫的人對「國情」了解的不足。宋慶齡是在81年臨終前得到「中華人民共和國名譽主席」稱號的。76年就逝世的周恩來怎能「授予她」?即使周恩來還在生,作為總理的周也沒有可能授予她名譽主席稱號。授予她名譽主席的是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」。「總理」并不具有這個職能。宋慶齡被稱為「國母」是在民國時代。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,孫中山先生就不再被稱為「國父」。實際上也沒人再稱宋慶齡為「國母」。「國母」的說法要排在較前位置。原寫法在文法方面也有問題。在改動最少的原則下,可改為:
「......宋慶齡嫁與孫中山,她的一生便與中國近百年歷史緊密相連,被尊為國母。她被周恩來譽為『國之瑰寶』,還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名譽主席的稱號。」